

乐山市教育学会
乐教学会[2008]7 号
关于组织部分初中会员学校等有关人员学习考察的
通 知
有关各初中学校:
当前,我市各初中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精神,但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困惑,譬如新机制下教师继续教育保障机制等问题困扰着学校,为探索新机制下初中实施素质教育的新举措,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根据学会年初工作安排,经市教育局同意,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拟于9月22日到29日组织部分初中会员学校校长、教育行政及教研等有关人员自筹经费赴福建考察学习,请你单位 参加。考察经费:考察中产生的费用回原单位报销。请参加考察人员向相关领导做好请示、汇报,安排好工作,届时参加考察活动。
乐山市教育学会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